近日,申扎县举行驻村干部专用车辆启用仪式,向全县各乡镇45个驻村工作队配备了首批14辆驻村专用车辆。在启用仪式上,乡镇驻村办代表和车辆租赁公司负责人、驻村专用车专职驾驶员代表依次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落实区市县驻村安全管理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驻村专用车辆行驶安全。

申扎县驻村工作队总领队强调,一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管理使用。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申扎县第十二批驻村工作队车辆服务保障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协助配合色林措公司加强驾驶员日常教育管理,用好专职驾驶员,为驻村工作队员提供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用车服务。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乡(镇)严格审核用车需求后,由乡(镇)驻村办统一调配车辆。二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用车。色林措公司要从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多方面全力保障驻村安全用车需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驻村干部安全有保障。要落实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常态化管理。要加强与乡镇沟通联系,随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全力保障驻村工作队安全用车。三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万无一失。各专职驾驶员要服从乡镇管理,认真履职尽责,竭诚服务驻村工作队。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车辆状况经常排查、及时维修,定期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确保驻村用车行驶安全。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驻村安全会议精神,始终把驻村工作队员人身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全县各驻村工作队安全用车,有效缓解驻村工作队用车难、用车不安全问题。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根据申扎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求证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申扎县第十二批驻村工作队车辆服务保障指导意见》。在派出单位配有公车的18个驻村工作队的基础上,由申扎县国有企业色林措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租赁服务,按照平均每3个村配备一辆驻村专用车标准,为8个乡(镇)45个无公车驻村工作队配备14辆驻村专用车,实现全县63个工作车辆全覆盖。此次交付各乡镇的车辆由色林措公司购置全新车辆并办理所有保险,14名驾驶员由县公安交警支队考核选拔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