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深化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即日起,西藏自治区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高原红石榴 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第五届民族团结书法、美术、摄影、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稿范围
面向全国各族各界各行业书法、美术、摄影、微视频爱好者
二、征稿方式
(一)个人自由投稿
(二)各地(市)由地(市)民委(民宗局)选送
三、征稿时间
2023年9月14日——2024年2月29日
四、指定投稿邮箱、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一)投稿邮箱:xhsxizang@163.com
(二)邮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朵森格路7号新华社西藏分社
(三)联系人:丹增曲珍,联系电话:17308990220
五、作品要求
(一)民族团结书法、美术:
1.内容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准确、生动表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主题,反映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筑中国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局面。
2.内容健康向上,可用多种形式讲述团结互助、社会进步、城市发展、乡村振兴、美好生活、军民鱼水情等方面内容,展现新时代新西藏新面貌。
3.书法作品规格: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一律竖式。(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5cm)。
4.美术作品征集要求:要求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规格:最大不能超过1200mm×900mm,最小不能小于300mm×420mm(参考:即A0到A3之间)。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摄影、微视频:
1.内容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故事元素,从歌颂典型故事、榜样人物、感人事迹等角度,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新西藏、歌颂民族团结。
2.拍摄一段原创短视频,短视频可以制作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片、情景剧、纪录片等,拍摄手法、表现形式不限,画面要清晰连贯,内容要有完整性。
3.摄影作品为jpg格式,照片尺寸大小:10寸。文件大小为5MB以上,500万像素—1200万像素。每组照片不超过5张,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视频格式为MP4,时长在3至5分钟。分辨率在1080p以上,需横屏拍摄,可以配合字幕,尽量减少特效使用。
5.摄影、微视频作品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入选要求:同等条件下,入选的摄影、书法、美术、微视频作品西藏籍作者和少数民族作者占一定比例。
六、其他事项
(一)作品投稿应附带txt文本文档相关说明,包括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邮编、地址,图片内容说明文字不得超过200字。作品与说明一起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投稿邮箱,如投多部作品,分别打包压缩,分别投稿。
(二)本次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获奖作品作者获邀参加展览暨颁奖仪式,作品全程展览后,本人可取回或捐赠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颁发捐赠证书)。未获奖作品均不退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稿的,请联系组委会。
(三)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展出、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四)书法、美术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五)参评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不能重复使用本人已参评或获奖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奖项设置
(一)摄影、书法(汉文、藏文分别评选)、美术、微视频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其余12名为入围奖。
(二)奖金分别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入围奖300元。